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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08-12 14:00 标签: 拐卖妇女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416条第1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袁永献律师

袁永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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