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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

婚姻家庭 2022-08-27 13:42 标签: 离婚诉讼 不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屈晓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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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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