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法院不受理的劳动案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 2022-09-07 14:15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孙继英律师

孙继英律师

河北华川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 征地拆迁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