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纠纷 2022-08-27 11:54 标签: 房子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于浩律师

于浩律师

北京市日盛律师事务所

医疗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