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有下列要求: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2-08-12 14:51
原告需证明: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
4、行为人有过错。
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2020-11-27 15:40
一、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
二、涉及子女方面的举证责任有以下情况:
1、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女方与他人生育的,争议焦点应为该子(女)与男方有无血缘关系,应由男方负举证责任。
2、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被告)的收入情况,由本人负各自一方经济收入情况的举证责任。
3、双方争子女抚养权或都不想抚养孩子的,争议焦点为离婚后的子女归谁抚养,由各方负责各自对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的举证责任。
4、对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由双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5、对探视方式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探视子女的方式,举证责任分配同上。
2022-08-19 11:22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有提供自己掌握管理的证据的义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22-08-29 13:40
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
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
2、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有的学者在这方面已经作了一些探索和研究,是值得借鉴和参考的。即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途径表现为:
(1)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疗机构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或医疗机构确实无法避免医疗损害结果。
(2)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
(3)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后果的出现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也有过失时,应依过失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2022-11-26 11:46
分配情况如下:一、举证责任的分配。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二、对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进行综合审查。三、释明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责令当事人双方签署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