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3)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023-04-13 17:01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当事人的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且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明材料。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022-08-12 14:47
继承权公证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有以下这些:(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亲属关系证明。(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022-08-18 16:19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两人以上旁证证明;其他。
2022-08-19 10:23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需提交这些材料: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当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要求的其他所需材料。
2023-04-10 10:08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