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受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失费赔偿费。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1-01-30 10:39
2022-08-12 10:45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一般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但原告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除外,且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具体情节(目的、方式、场合等)、获利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综合考虑,确认具体数额。
2022-09-16 08:34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不合理。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有些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较短的时间内结婚,又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觉得自己作为女性是 “亏”了,因此在离婚时要求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023-04-12 16:02
如果男方的行为造成了女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那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经济损失费。例如男方私自低价售卖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女方有损失,那男方就应该要赔偿。或者因为男方转移财产导致女方有损失,女方也可以要求赔偿。
2023-05-27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