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中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原则,其中核心内容为“约定优先原则”,其他内容还包括:
1、合同缔约的自由;
2、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5、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6、选择合同补救措施的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2-03-22 16:19
2022-10-17 09:22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 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离婚使不自由的婚姻得以解除,为缔结自由的婚姻创造条件。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的结婚自由。”
2024-06-12 11:36
相邻关系制度的基本原则内容:
1、相邻一方因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必须临时或长期通过另一方使用的土地上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准许;
2、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架设电线、埋设管道等需要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的,他方应当允许;
3、发生矛盾在经过调解无效时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2022-08-12 10:43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势变更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022-08-30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