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债务一般由举债方举证。即由主张属于共同债务的一方举证,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举债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或由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3-28 11:12
有关法律没有正面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情形,只是列举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因此通过证明不属于以下情形的,就可以来否认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是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
其次是出于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
2022-08-12 10:49
由提出主张的一方举证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2024-03-30 14:21
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单方债务一般应当直接以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配偶不需要对债务人的个人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婚后家庭生产经营,则配偶也需要对这笔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2022-08-10 16:2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借条上没有另外一方的签字,且另外一方对于该借款也不知情,事后没有做追认,且该笔借款没有用作家庭生活,就不是共同债务,另外一方不需要偿还。
2022-11-26 15:24
夫妻单方面借款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若一方单方面借款,但没有将所借的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在离婚时就不需要承担清偿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以自己的名义,超出日常家庭生活支出的负担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