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权的规定如下:
一、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四、继承权男女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继承权受国家保护】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2022-08-19 14:42
离婚协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都必须履行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1-12-03 10:03
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立遗嘱人和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注明下一年、下一个月、下一天。《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载姓名、肖像和年、月、日。《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回或者变更遗嘱。遗嘱订立后,立遗嘱人违反遗嘱内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的有关内容。如果几份遗嘱的内容相互矛盾,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022-08-12 16:54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6、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7、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8、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9、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15 16:52
《民法典》对行纪合同的规定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法律其他规定等。
2022-08-11 14:43
新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如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类型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