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可以作为债权的凭证。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后,双方就产生债权债务了,该借款合同可以证明双方有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022-08-12 10:58
等同于借款合同,借条属于借款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两者本质上是一样的,内容、形式合法的,都具有法律效力。若对方拒不还款的,都以此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08-12 11:27
在借款合同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抵押权当然可以解除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本身就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在主合同都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自然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比如签了借款合同但没有借钱的,借款合同就不生效。
2024-03-31 15:28
购销合同能作为记账凭证。
1、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作为记账凭证的入账附件,并不能单独作为原始凭证来做记账凭证。
2、合同作为购货的依据做记账凭证,应凭购货发票和入库签收单和合同等等做记账凭证。
3、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2022-08-12 13:53
能,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5-03-27 16:37
发票作为一种凭证,记载的主要是商(产)品销售、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经营性活动的状况,实践中存在一方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后再另行付款的情况。因此,仅仅只有发票并不能充分证明已付款。
对于证明已付款的举证责任,一般有:
1、一方当事人认为已履行给付货款义务并提供发票,对方不承认的,应由不予承认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法院可以确认发票作为付款凭证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