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房产抵押需担保人吗

债权债务 2022-08-12 13:59 标签: 房产抵押 担保人

房产抵押后,还是否需要担保人,应当由当事人进行协商。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当事人在进行房产抵押后,还达成协议,要求提供担保人的,债务人应当提供,未约定的,可以不用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刘贺喜律师

刘贺喜律师

河北中衡诚信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知识产权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