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协助拥有探视权的一方行使该权利。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2-08-12 10:43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行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2-08-12 13:40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得阻拦与子女的见面。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022-08-12 11:50
关于探望孩子的问题一般先由双方沟通协商确定实际行使的方式,如果遇到对方故意阻挠、意图剥夺一方探望权的情形,一方可就探望权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对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22-08-12 10:44
离婚后法律保障对孩子的探视权;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2-08-18 09:26
离婚后探视权包括祖父母,夫妻双方离婚后祖父母辈可行使隔代探望权探望孙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八百六十四条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参照适用前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