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2-08-05 15:32
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房屋,并办理完毕完过户手续,该房屋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
2022-08-05 16:27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2-08-05 16:56
2022-08-05 16:30
“给子女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2-08-05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