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不可以签合同。但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之一,属于视听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即成立,可不用签合同,可以作为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2-09-09 11:01
电话录音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如果是在合法的录音手段中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如若用非合法手段获得可能无效也可能犯法,所以要根据情况和方式来决定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这种手段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或者证据存在瑕疵,不被法院采纳。
2024-09-19 14:44
电话录音具备法律上的证明效力;然而,同时也必须注意到以下几点:
1.请务必确保对原始载体进行保存,从而避免音频文件被恶意篡改或伪造成其他样式;
2.禁止对电话录音进行任何形式的裁减或篡改,以保证其真实性;
3.为了保护私人信息以及制作电话录音时应竭力避免涉及相关敏感话题或行为;
4.内容需要具备高度的真实性与连续性,同时应确保录音过程完整无缺,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支持指控或辩护。
此外,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问询时,务必由专业的侦查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以确保案件的安全性与严肃性。
这其中包含了调查人员的询问方式、被询问者的回答、环境噪音等所有细节都应当完整地记录下来。
2022-09-19 15:00
电话通话录音若得到效力的确定,一般是能够作为法庭直接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024-12-27 09:30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最好能有其他证据佐证。
证据包括: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5-04-27 16:53
在涉及到借据与电话录音相关的事务中,欠债者逃避还款义务时是否具备法律起诉资格是时常被探讨的话题。
事实上,在案情有录音的情况下,确实存在起动诉讼程序的可能。
然而,在仅拥有通话录音这一唯一证据的情况下,还需参照其他证据来证实欠债相关的事实,从而获得合法的诉讼权益。
具体来说,典型的证据比如:
指涉双方的声明与叙述;各类书面文件;实物证据;视听材料;电子数据;证人的见证发言;权威部门提供的鉴定报告;依法进行的实地检验记录等等。
所有这些证据必需经过严谨的审查和核实,才能真正成为判断案件事实真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