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022-08-31 17:21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行使:
(1)对可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从而在不妨碍整体著作权的前提下可以独立行使其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对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合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应协商一致;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著作权,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但是著作权的转让必须一致同意。
2022-09-01 17:10
一、要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不属于客观事实或者抽象的思想本身,比如说文字作品、美术作品。
二、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体现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比如说对故事情节的安排、画面的布局。
三、要属于智力劳动成果,属于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美学创作成果。
2023-04-25 17:12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有:1、单纯的事实消息;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022-08-29 13:59
一般而言,戏剧作品需要创作者、表演者和辅助人员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需要他们对作品的完成做出各自的贡献,最终才能形成一个整体的作品。从作品创作过程看,戏剧作品与电影作品颇为相似。电影作品凝聚了编剧、导演、摄影、词曲作者、剪接等人的创造性劳动,同时也离不开演员、演奏者等表演者以及辅助人员的劳动,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最为复杂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首先应当归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归法人或其他组织。
2022-08-12 13:40
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因此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