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低保

其他 2022-08-11 11:17 标签: 低保 条件 居民

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是: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根据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史建盛律师

史建盛律师

河北正杨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