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2025-04-16 14:49
人民代表大会的具体名额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2022-08-10 15:47
人民代表的具体名额由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而全国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2025-02-26 09:04
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2022-08-12 14: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各省市没有具体的数额,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第十七条 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2022-08-10 15:4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每届任期为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