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畏罪自尽后没收遗产吗

刑事辩护 2022-08-10 16:38 标签: 畏罪自尽 没收

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的,证明中有犯罪事实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如果需要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人民法院可能作出没收财产的判决,而没收的财产自然不能成为犯罪分子的遗产,如果只是没收犯罪分子部分财产的,剩下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给被继承人继承的。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吴志刚律师

吴志刚律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