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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时效

其他 2022-08-10 16:34 标签: 治安管理 时效 追溯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陈安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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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隆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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