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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承包规定

其他 2022-08-10 16:02 标签: 危险货物 运输业务 承包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  
2.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

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   2.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 

刘晓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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