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2022-08-09 11:14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等。
2025-03-06 13:44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法律上是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
2024-12-18 08:53
1、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2、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
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
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且与申报质量监督时一致;
核查其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
核查其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
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
核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
查清以上几点基本可以界定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2025-02-27 09:22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如下: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在总承包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的分包;
3、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
2022-08-11 15:14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于2002年7月17日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发布。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