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违法造成驾驶证吊销可以获得行政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08-12 09:44
交警吊销驾驶证应当通知本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一、程序。吊销驾照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2、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3、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5、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6、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2024-11-06 10:24
吊销驾驶证不是行政强制执行,吊销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属于行政处罚。驾驶证是一种由车管所办理的执照,依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属于第五种处罚类型。
2022-08-12 14:22
因酒驾造成工伤时没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酒驾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此是不能赔偿的。
2022-09-23 14:58
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2-09-26 16:58
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暂扣的,被视为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的处200元以上二千元一以下罚款,并且还处拘留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