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意识淡薄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运营者的安全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乘客的安全意识淡薄。很多人对地铁的安全意识淡薄,对于不常接触地铁的人群,在地铁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相对陌生,对于地铁配套的相关基础设施并不了解。
2.建设环境的局限性
地铁一般建设在地下,这是地铁交通存在的客观情况,也是很多城市引进的主要原因,但也是其产生一些安全问题的原因。因在地下的局限性,使在出现安全隐患的同时,逃生和躲避的场所和方式有限,产生伤亡现象。
3.建设质量存在问题
地铁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在地下进行,很多建设过程不同于地面,因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地铁运营中对地质产生的影响,都是导致地铁安全事故的原因。
4.地质环境的问题
因地铁建设大都在地下,因此其对地质情况有着很严格的要求。也并非每一个城市都有适合建设地铁的地质环境。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地铁出现的安全事故中,因建设施工问题产生的原因占最大比例,即因地质环境或者建设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最为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污染。
2020-12-06 17:10
林隐患一:
林地非法流转造成目的偏移,林地流转主要目的是以林地为市场要素,争取更多的人力、财力投入到林地上,推动森林资源更好更快向前发展,而有的林地流转成了变相买山卖山,打着林地流转的幌子,林权改革对林木进行毁灭性砍伐,谋取即得利益,一旦被人举报受到查处,流转双方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自己进行林地非法流转交上一笔高昂的费用。
隐患二:
林地非法流转纠纷难解,村民之间进行林地流转可以方便各户就近管理经营,而在进行林地流转时,一些村民觉得到林权办证中心进行变更登记比较麻烦。说不到那一天,公路、铁路及城镇建设等大型工程开工建设,被流转的林地在红线范围内,每亩可补偿上万元甚至更多,林地出让方就有可能反悔,矛盾纠纷要经过反复调解,从而在农村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隐患三:
林地非法流转经营跑偏,新农村建设加快,生态旅游热,林下养殖、种植走俏的大背景下,一些投机商人,打着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养殖、种植的幌子得到非法流转林地。在其林地上以修建生态旅游配套设施为由,大肆开山取石,进行石质建材经营,破坏林地和植被,或组织村民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和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来谋利,给林地和森林植被带来满目疮痍。
2022-08-11 11:41
在地铁受伤了,地铁有没有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那么地铁就是有责任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2-08-10 15:22
债券投资主要有以下风险:
1. 违约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一般来说,如果市场认为一种债券的违约风险相对较高,那么就会要求债券的收益率要较高,从而弥补可能承受的损失。
2. 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当利率降低时,债券的价格就会上升。由于债券价格会随利率变动,所以即便是没有违约风险的国债也会存在利率风险。
3. 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
4. 变现能力风险,是指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的风险。如果投资者遇到一个更好的投资机会,他想出售现有债券,但短期内找不到愿意出合理价格的买主,要把价格降到很低或者很长时间才能找到买主,那么,他不是遭受收益降低的损失,就是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2022-08-12 13:37
保证贷款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超出规定范围的保证人,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医院、学校等作为保证人,也容易出现保证责任无法履行的信贷风险。个人或合伙企业提供贷款保证的,容易出现产权纠纷的风险。另外,借款人可能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的关联企业提供相互保证,向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借款。
(二)代偿能力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贷款保证风险因素。银行贷款时保证人偿债能力良好并不能说明清偿期届至之时依然如此。市场状况瞬息万变,现实中保证人资产状况走下坡路,最后难以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多有发生。
(三)在现实中,许多保证人迫于行政干预和政府压力,被迫提供担保。但是,当贷款无法偿还时,它们又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银行由此而遭受了较多的麻烦。
2022-08-10 15:17
保证贷款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超出《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范围的保证人,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医院、学校等作为保证人,也容易出现保证责任无法履行的信贷风险。个人或合伙企业提供贷款保证的,容易出现产权纠纷的风险。另外,借款人可能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的关联企业提供相互保证,向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借款。
(二)代偿能力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贷款保证风险因素。银行贷款时保证人偿债能力良好并不能说明清偿期届至之时依然如此。市场状况瞬息万变,现实中保证人资产状况走下坡路,最后难以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多有发生。
(三)在现实中,许多保证人迫于行政干预和政府压力,被迫提供担保。但是,当贷款无法偿还时,它们又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银行由此而遭受了较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