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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对不上账判几年

经济纠纷 2021-12-21 09:04 标签: 出纳对不上账

出纳对不上账,如果钱是你拿了,涉嫌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没拿,警察来了也是查询这些账务,必须找到你拿的证据,才能抓你。即便是现金真的缺失了,但是无法确认是你拿的,也不会抓你。你有保管责任,但不是盗窃,所以这属于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如果你真的偷了钱,并且有证据证明,这属于刑事案件。所以,目前顶多能证明现金可能存在短缺,但是短缺的原因没有找到。警察不会让你坐牢的。没拿就是没拿,没拿就不会判刑,如果真丢了,要负责人,需要赔偿,也不会坐牢。所以,眼下你需要仔细查找原因,到底是帐错了还是钱少了,钱少了怎么少的,帐错了调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白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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