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2-08-12 14:00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2022-08-05 15:10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
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3、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2024-03-26 15:44
不交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未给你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做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你已经跳槽了)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2025-03-11 16:20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也不交社保,如果超过一个月,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从第二个月起每月向其赔偿双倍的工资,但是以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为限。而欠缴的社保要由单位及时补缴,并由社保费用的征收机构依法对其加收滞纳金。
2023-06-14 09:28
对于单位未交社保的,可以到社保部门或者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公司不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也可以找社保征收机构或者打电话投诉。如果劳动者再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投诉公司不交社保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