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在于后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2022-08-12 14:38
责任在于后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2022-09-01 15:14
交警的判断是因为后车未保持足够有效的安全距离,才造成前车刹车时后车不能有效控制住刹车距离才导致的追尾,所以责任在于后车驾驶员,不在于前车。交通法规也没有规定不允许急刹,或者因为急刹导致的事故,前车需要承担责任。
2022-12-01 14:21
前车故意急刹车后车追尾责任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认定,实践中,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2-08-10 17:00
因前车变道后车追尾的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但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完成,且无法证明前车变道,那么后车负全责。前车的车身已经并入了线内,后车属于追尾,负全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2022-08-25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