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警可以开事故认定书。首先先认识一下什么叫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直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发现场的勘察依据交通法对事故的当事人做出的行为以及承担责任的认定的书面材料,其目的是对当事人进行责任判定,并依法对肇事者进行正确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以及交通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应当如实记录报案人相关信息,如报警方式、报案人行吗及联系电话等。赴现场时应该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涉事车辆类型、车辆牌号等。如果涉嫌交通事故逃逸,应当记录逃逸车辆车型、颜色、类型和逃逸方向,以及对相关目击证人和当事人进行案发经过的记录。其中第十二条中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事后请求补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部门就应当受理,并且按照第十条的规定记录,查清事故是否如实存在,在对事故认定后,将会书面通知当事人。所以,即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据,如现场证据、现场照片或者保险公司的勘察记录等证明材料,经过交通部门采信,就可以补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2022-08-09 16:26
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程序是这样的:
1.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
2.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2022-08-24 14:0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即可无需签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022-08-05 15:29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驾车造成单方事故,交警不一定会直接开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现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行为人交通肇事逃逸的,那么交警就要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2-09-28 15:04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发事故责任证书最基本的原始材料是:
第一,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如果车辆涉及的报告需要测试;
第三,交警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图纸,以及询问双方或证人的记录。对于交警在发放证件时,将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和原则作出确认。
2022-11-30 14:32
交通事故没有认定车不能开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而扣留车辆的,调查结束前车辆是不能开走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终上所述,在事故还未处理的情况下是不能将车开走的,处理好之后交警会通知你将车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