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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什么和学校

其他 2022-08-10 08:45 标签: 国家 行政 机关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学校开展宣传禁毒活动应该围绕:1、充分利用了全校集合、升旗仪式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毒品,毒品有哪些危害等知识,使全体师生树立“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意识。

2、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课堂”活动。充分利用学课优势,结合教学内容,学校及各个班级进行了板报专题宣传禁毒、反毒的宣传报道,使全体师生树立“吸毒违法,贩毒犯罪”的意识,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以及我国开展禁毒取得的重大成绩。

法律依据

《禁毒法》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王士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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