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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洗衣赔偿标准

其他 2022-08-10 14:57 标签: 国家 洗衣 赔偿标准

国家洗衣赔偿标准:                                                                                  

1、对于价值超过2000元的高档服装根据顾客的要求,可实行保价精洗。经保价精洗的服装,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经专业技术鉴定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要求,并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根据与消费者收衣时议定的被洗衣物价格,予以全额赔偿,原衣物归经营者所有。

2、对于非保价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所标注的购物时间、价格实行折价赔偿,所购衣物在半年以上的,年折旧率为20%(不够一年按一年计算),逐年递增,但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不能出示购衣凭证并在洗涤前未说明衣物价值的,可依据收件单上记录的品名,参考市场价,以折旧赔偿。无法进行本地市场参考,未标明品名、规格、新旧程度的按洗涤费用最高不超过20倍给予赔偿。赔偿后的事故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索要,可减少30%的赔付金额。

3、因经营者责任造成套装单件损坏或丢失的,只作单件赔偿,衣裤比例为6:4;套装全部损坏或丢失的,按套进行赔偿;具体方法按本办法第六条第2款规定进行赔。

4、因经营者责任造成衣物附件或饰物损坏、丢失,不影响正常穿着的,只作单项配置赔偿,赔偿额度不超过衣物总价值的10%;影响正常穿着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2款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洗涤行业关于处理消费者对服务质量争议的原则与办法》第六条 赔偿计算方法: 1、对于价值超过2000元的高档服装根据顾客的要求,可实行保价精洗。经保价精洗的服装,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经专业技术鉴定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要求,并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根据与消费者收衣时议定的被洗衣物价格,予以全额赔偿,原衣物归经营者所有。 2、对于非保价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所标注的购物时间、价格实行折价赔偿,所购衣物在半年以上的,年折旧率为20%(不够一年按一年计算),逐年递增,但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不能出示购衣凭证并在洗涤前未说明衣物价值的,可依据收件单上记录的品名,参考市场价,以折旧赔偿。无法进行本地市场参考,未标明品名、规格、新旧程度的按洗涤费用最高不超过20倍给予赔偿。赔偿后的事故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索要,可减少30%的赔付金额。 3、因经营者责任造成套装单件损坏或丢失的,只作单件赔偿,衣裤比例为6:4;套装全部损坏或丢失的,按套进行赔偿;具体方法按本办法第六条第2款规定进行赔。 4、因经营者责任造成衣物附件或饰物损坏、丢失,不影响正常穿着的,只作单项配置赔偿,赔偿额度不超过衣物总价值的10%;影响正常穿着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2款规定进行赔偿。

张伟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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