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被村民占用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2024-04-26 13:34
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严禁农民占用耕地建房,对于私占耕地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将拆除。
1、合法程序占用耕地建房
通过了合法的程序,申请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向县级政府申请了耕地专用手续,通过批准之后再在耕地上建的房子,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是合法建房,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2、私自占用耕地建房
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国土部门可以拆除并罚款。
达到刑法标准(耕地10亩,基本农田5亩)的要以非法占用耕地罪移送司法。
2024-04-11 11:13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被侵占人可以与侵占人直接协商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土地;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的,可以申请政府介入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09-15 10:18
村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道路纠纷,应当由村委会或者乡级人民政府给予处理,妥善解决;属于集体公共道路的,个人没有占用的权力,不存在纠纷问题,维权理由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10-25 09:30
有证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土地确权程序,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若是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2023-05-23 16:50
公共道路属于公共用地,但是一定要讨论归属的话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村乡村公路归县交通局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