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道路纠纷,应当由村委会或者乡级人民政府给予处理,妥善解决;属于集体公共道路的,个人没有占用的权力,不存在纠纷问题,维权理由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9-12 11:08
1、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汇报,要求相关相关部门监察,恢复道路的原状。
2、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3、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是,有权申请救济。
2022-08-10 10:02
农村道路被村民占用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2024-03-25 15:36
遗产侵占包括以下两个行为:一、继承人不通知其他继承人,私下分割了遗产;二、非法占有人不是继承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遗产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2022-11-21 14:52
农村道路被大车压坏,向当地交通运管所举报。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024-12-17 09:55
1、发现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加害人主张返还原物,停止侵害的物权请求权,对方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2、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