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
1、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3、参保单位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到协议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022-11-29 17:19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2024-08-27 09:54
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应于分娩或剖宫产出院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女职工。
2025-08-27 09:24
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如下:
1、生育女职员产假满一个月之内,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好相关资料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手续;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核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022-09-09 08:52
申请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市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4-10-24 09:44
浙江生育津贴报销流程: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