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独生子女条件,但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后即可享受独生子女相关政策。
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比如四川省规定,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比如吉林省规定,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补办。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22-08-10 11:45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到村(居)委会计生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村(居)委会计生专干调查核实, 填写《独生子女领证申报表》,审理合格后,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镇、街计生部门审核;
3.镇、街计生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带所有材料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股审批;
4.审核通过后30日内,镇、街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审核不合格不予审批。
2023-06-21 16:59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但只要具备相应条件的,现在还可以补办。需要由当事人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补办。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22-08-22 09:20
计划生育光荣证不是独生子女证,光荣证有很多种,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政府相关计生部门颁发的一个证书,是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唯一凭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22-04-27 15:07
2022-08-08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