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月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
3、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
4、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022-08-10 10:21
应当如实填写家庭情况。
贫困户申请书包括:1、写明申请人信息。2、说明申请原因。3、正文内容写明家庭情况、贫困情况。
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有: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2024-03-27 11:28
贫困生补助申请条件有:(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正常学习、生活难以保障者;(2)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3)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4)家庭所在地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2022-09-21 10:51
申请困难户的条件有: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2024-09-19 14:18
写贫困申请书的相关要求:
1、贫困申请书首先要写明自己本人的真实身份,姓名要求与身份证名字完全一致。内容为申请理由与相关证明依据,且保证证明的真实性;
2、贫困申请书中应当按照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书写,全文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且尽量没有修改痕迹;
3、贫困申请书书写完毕后,打印相关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或者更高一级主管部门的公章。贫困申请书中出现“家庭经济困难或需要申请国家贷款”等情况时,需要打印相关的证明材料等等。
2022-08-09 11:37
贫困补助申请书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需要办理贫困证明,分别到村委会,乡政府和县民政局盖章,还需要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