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五)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22-08-10 15:55
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5-10-13 17:11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行为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二、行为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了。
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虽然上述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是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2025-04-29 18:54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
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
2025-04-29 18:53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
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
2025-04-03 17:56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