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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市政设施怎么处罚

建筑工程 2022-08-09 11:10 标签: 损坏市政设施 处罚

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的程度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条规定予以处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张党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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