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无人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因为无人机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湖州南太湖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无人机与汽车相撞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1年8月13日,被告夏某操作无人机在吴兴区杨家埠街道某村文化礼堂附近的农田进行撒播施肥作业。
播撒完毕,无人机下降过程中,原告罗某恰巧驾驶车辆通过文化礼堂门口,致使无人机意外与汽车相撞,罗某驾驶车辆的挡风玻璃被无人机砸碎,罗某手臂受轻微伤,无人机受损。
事发后,罗某要求夏某赔偿车辆维修费6640元,夏某则要求罗某赔偿无人机损失。双方争议无果,罗某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对责任认定各执己见。最终,法院判决无人机操作者夏某赔偿机动车驾驶者罗某损失6640元。
律师说法
此案的关键在于无人机撞汽车事件的定性。
根据民用航空法,“本法所称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任务外的航空器”的有关规定,案涉无人机属于民用航空器范畴。
从事通用航空的民用航空器的使用人,在组织实施作业飞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飞行安全,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防止对环境、居民、作物或者牲畜等造成损害。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被告夏某是案涉无人机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在操作无人机降落时,与罗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罗某车辆损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罗某当时在正常驾驶车辆,不存在故意造成损害的情形,故被告夏某无免责事由。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人被告夏某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罗某相应损失。
当下,无人机使用越来越频繁,但无人机使用者务必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合法、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飞行作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等通用航空器的,可能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3-27 16:21
电瓶车撞汽车的,其责任的认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各自的责任。
2022-09-14 16:13
由于在我国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的一种,发生事故的,往往是按照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而在认定了责任之后,就按照责任对应的比例进行赔偿。1、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2、如果不好确认责任,那么就根据交警制定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22-09-07 16:1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倒车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的,一般情况下是由倒车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对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处理,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出了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3-05-09 16:00
汽车和电动车同向行驶,汽车为了避免对面的车撞到电动车的责任如何划分?
两车相碰的责任划分如下: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2、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022-11-21 15:15
小孩乱跑被电动车撞到,责任划分视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司机无责,特殊情况是要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确认为无责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