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
2.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
3.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4.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从11月1日起,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022-09-09 10:49
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有禁止性规定。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或者为其充电。物业有权利禁止业主的电瓶车进入电梯上楼,因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是属于物业管理的;且电动车上楼通常会占用公共区域,如消防通道等地,也是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业主应当按照物业要求将电动车放于指定地点。
2022-09-02 09:42
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应下车推行。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然而,却没有提及电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是否要“礼让行人”这一问题。
关于在经过斑马线时需要下车推行,相信绝大多数的电动车主是不知道的。即便是或许知道有这么一条规定,也不可能严格按照规定遵守。他们认为,下车推行同样要混入过路人群,同时还会影响通行效率,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
目前许多大城市已经没有了“礼让行人”这么一说,因为在城市主干道上已经再没有了斑马线,取而代之的都是人行天桥,非机动车必须要下车推行才可通过。礼让行人问题,成功得到解决。
2023-03-06 15:48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电动车撞人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撞人的具体情况和后果来界定,有预谋的故意撞人将受害人撞死或撞成重伤或轻伤,就是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不是故意的属于正常的交通事故,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虽然是电动车撞人,但是撞人以后逃逸,仍然要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所以,你知道电动自行车撞人逃逸法律应该怎么处罚了吗!
2022-09-28 08:58
北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一般管理区内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2-08-18 11:45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佩戴头盔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人予以。罚款金额在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属于现场可以改正的情形,不罚款但是会进行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