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一般管理区内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九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2022-08-08 15:52
1.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
2.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
3.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4.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从11月1日起,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
2022-10-09 09:01
南京市产假一共128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2-08-08 11:18
“1、根据市北京产假最新标准从2021年11月26日开始计算,女方除法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即北京产假为:98天+60天=158天。
2、女方除法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调整为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
3、调整完善了本市的生育方案,确定本市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删去了有关社会抚养费、处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方案的处理。”
2022-09-30 15:10
外地牌照北京限行的规定如下:
1、工作日的早晚高峰分别为7时至9时、17时至20时;
2、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3、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北京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本地燃油车、本地插电混动、外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纯电动。
2022-10-15 10:29
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下列车辆、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拼装、非法加装和改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但持有本市临时通行标识的除外。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但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本市禁止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滑行工具。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临时通行标识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项规定的通行时间和区域由市公安机关提前十五日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