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
一、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二、医疗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022-09-22 11:56
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单位职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下限标准暂按5298元/月的300%(15894元/月)、60%(3179元/月)执行。
一、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4%(其中单位16%、个人8%)
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2%,0.4%,0.7%,0.9%,1.1%,1.3%,1.6%,1.9%,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三、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五、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其中单位0.7%、个人0.3%)
2022-09-30 14:37
一、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在省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在省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按照省公布的缴费基数范围缴纳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在省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暂按照3746元~18726元的上下限范围执行。
2022-09-27 16:37
2022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930元,最高标准为20331元。
天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按行业风险缴0.2%、0.4%、0.7%、0.9%、1.1%、1.3%、1.6%、1.9%,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10%(含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1%),个人缴2%。
2022-09-30 09:55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经缴纳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1、个人缴费320元/人;
2、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联认定的重残(1、2级)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助;
3、本市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自缴160元/人,财政资助160元/人。
2022-08-08 14:39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经缴纳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1、个人缴费320元/人;
2、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联认定的重残(1、2级)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助;
3、本市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自缴160元/人,财政资助16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