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养老金调整通知仍未公布,因为还未确定是否上调或保持不变。不过,按照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百姓的需求情况,养老金上调可能性较大。
2022年上调养老金几乎是板上钉钉,但养老金上调幅度不可能再达到10%,我们估计是在4%至5.5%之间,因为国内的经济增长幅度较过去已经放缓,同时养老金的基数也越来越大,更何况现在每年都有几百万退休人员,国内养老基金虽然还有4万多亿的盈余,但是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也是不小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022-09-23 08:40
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2022-09-20 15:19
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4.5%。
养老金(pension)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2022-10-11 14:39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三)适当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2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根据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2022-09-02 15:31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统一增加52元,相比去年的40元增加了12元。
2、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32元(不满1年的零头按1年算)。
(2)与基础养老金挂钩: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前的基础上增加0.4%,相比2019年的1.4%降低了1%。
3、倾斜调整
(1)向高龄人员倾斜(按2019年12月31日前的年龄确定)
70-74岁每人每月增加22元;
75-79岁每人每月增加32元;
80岁及元以上每人每年增加42元。
(2)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一类地区增加20元;二类地区增加25元;三类地区30元。
(3)对驻外艰苦边远地区艰苦程度超过河北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每人每年增加35元。
(4)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低于全省人均养老金水平的按人均水平发放。
(5)向1-4级公伤致残人员倾斜:1998年9月30日前因公致残,本次养老金调整增资额不得低于企业平均增资额148元。
2022-09-30 10:31
第一,部分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人
挂钩调整中,有一项是专门根据本人现在的养老金水平作为基础,以百分比形式调整的,收入越高的人,经过调整后,增加的钱就越多。
第二,部分高龄老人 在年限挂钩调整上,就可能会上涨养老金。 第三,有特殊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