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2022-08-08 10:05
枪决和注射是执行死刑的法定方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执行死刑只能采用枪决或注射的方法进行,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是非法的。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2022-08-08 10:07
“2022年新的失信被执行人条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不诚实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如果失信人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则可以删除该失信人员的信息。如果法院同意失信人员删除失信信息的,也可以进行删除。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2025-03-21 09:24
死刑执行有以下流程:
1、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2、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执行。
3、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
4、执行后,书记员应写成笔录。
5、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2024-05-13 13:46
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一般有枪毙死亡和注射死亡两种。具体如下: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
2、注射,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5-03-04 09:29
1、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2、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