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就认为成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
2022-08-05 14:48
“单位聘用退休人员的政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
2022-11-26 10:40
聘用退休人员辞退补偿: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工作的,不属于劳动者,所以辞退怎样补偿,要看双方的约定,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不需要给予补偿。
2025-01-08 09:40
如果返聘的退休人已经依法领取养老金的,需要签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以下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的人员;
2022-08-11 11:52
1、凡已按国家和有关规定参保的企业职工下岗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由支付其失业保险金的部门联系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辞向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档案代管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本人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
2、企业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经批准破产的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辞向社会,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其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破产企业职工流向社会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审批办法,可按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2025-06-04 10:01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