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及时取证,以证明当时道路管理维护缺陷是否有足够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记,如果缺少,则可要求道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此种情况导致的交通事故应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及时取证,以证明当时道路管理维护缺陷是否有足够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记,如果缺少,则可要求道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2022-09-22 17:07
1、在城市道路行驶,没有超过限定时速10%的,不罚款,不记分;
2、在城市道路行驶,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
3、在城市道路行驶,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并且记3分;
4、在城市道路行驶,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且记6分;
5、在城市道路行驶,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且记6分。
2022-11-19 08:35
城市道路超速扣分标准如下: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警告处分,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4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
2022-08-10 15:35
城市道路建设应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协调统一,应遵循以人为本、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建设原则。城市道路建设除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2月8日发布了《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对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行详细的规范,并要求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当工程质量验收不满足要求时,不得投入使用。城市道路工程应根据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道路工程的主要结构及构筑物应明确设计使用年限。
2022-08-08 15:17
2021-02-18 11:13
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扣十二分,罚款20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