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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最新医保报销政策2022

医疗纠纷 2022-09-03 10:58 标签: 广州 医保报销 政策

广州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90%,个人自付1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85%,个人自付15%;

3、三甲级医院报销比例80%,个人自付20%

二、退休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93%,个人自付7%;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89.5%,个人自付10.5%;

3、三甲级医院报销比例86%,个人自付14%。

三、外来从业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2%,个人自付28%;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8%,个人自付32%;

3、三甲级医院报销比例64%,个人自付36%。

四、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75%-55%/每人每月300元;

2、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为65%-45%

3、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报销比例为80%-50%

4、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报销比例60%/每人每月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陈欣律师

陈欣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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