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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放电动车违反哪条规定

其他 2022-09-03 17:10 标签: 楼道放电动车 违反 规定

楼道放电动车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不得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同时楼道内电动车乱停乱放,也违反《消防法》的,因为电动车放楼道内既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又当发生火灾时影响居民逃生和疏散。鉴于你所提到的已经把电池取下来了,可见是不存在火灾的,但是也影响人们的出行,所以应该到物业反映此事,让业主把电动车放到应该停放的地方。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吕鹏律师

吕鹏律师

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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