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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哪种行为扣9分

交通事故 2022-09-06 13:37 标签: 驾驶人 扣九分 规定

1、开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当载客人数超过了核定人数的50%以上,没有达到100%的,扣9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的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如果超过规定时速的50%以上的,扣9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出现违法停车的,扣9分。

4、驾驶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在道路上行驶,扣9分。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扣9分。

6、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的,还驾驶校车的行为,扣9分。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了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9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谢世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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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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