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的基数应该是前一年每月所费用的平均数,按20%发放失业金。
2、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缴纳标准: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有个上、下限。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实际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缴,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缴,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缴。
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4-10-12 10:21
失业保险金没有具体的领取次数。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4-08-30 14:24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主要取决于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1、缴费基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通常是按照失业人员在失业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这个平均工资是根据失业人员在失业前一年的实际工资和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两者之间的较低值来确定的。
2、缴费年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通常是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上,他们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如果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下,他们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半年。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他们可以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到二年。
2024-08-06 10:03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主要取决于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1、缴费基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通常是按照失业人员在失业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这个平均工资是根据失业人员在失业前一年的实际工资和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两者之间的较低值来确定的。
2、缴费年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通常是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来确定的。
2022-08-18 11:36
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是:
1、失业人员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2022-11-29 13:54
领取失业金的办法有: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