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网查出阳台多少米违法法律上没有准确的标准,看当地的政策。防盗网是不可以伸出窗外的,将防盗网伸出窗外不仅影响美观而且也有一定的危险。
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2-09-07 14:52
防盗网伸出窗外是违法的。将防盗网伸出窗外不仅影响美观而且也有一定的危险。
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2-08-20 14:22
严格讲,如果你的防盗网安装在建筑物外立面上,该部分应当属于公共面区域,如果小区的改造是经过居委会同意,并有批文,对于不符合要要求的违建进行拆除,不违法。强制强行强防盗网损坏市民东西,国家小区改造政策是让小区改造更安全,更好,而不是强制拆了居民防盗网,国家文件没有强制拆防盗网规定。城管属于综合执法部门,其强制拆迁的行为如果有县级以上政府土地部门的批准指示,那强拆行为就是有法可依的,相反如果城管强制拆迁只是城管局的单独行为,而无批准则属于违法拆迁,这种情况则城管是无权拆迁的。
2022-08-10 09:48
超出墙体立面设置的防盗窗属违建,城管是有权力拆除违建的。目前,各地都对防盗窗违建抓的比较严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发生火灾时,严重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降低逃生的机率;二是此类防盗窗存在安全隐患,小偷极易利用防盗窗上楼至未设置防盗窗的居民家行窃,危害邻居的财产安全;三是超出墙体立面设置的防盗窗违反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影响建筑整体外观。
2022-08-10 11:40
超出墙体立面设置的防盗窗属违建,城管是有权力拆除违建的。目前,各地都对防盗窗违建抓的比较严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发生火灾时,严重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降低逃生的机率;二是此类防盗窗存在安全隐患,小偷极易利用防盗窗上楼至未设置防盗窗的居民家行窃,危害邻居的财产安全;三是超出墙体立面设置的防盗窗违反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影响建筑整体外观。
2022-08-11 15:18
物权法已经废止,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无权阻止业主封闭阳台。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住宅的专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阳台属于专有部分,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将其封闭。物业公司作为专有部分的阳台所进行的物业管理,主要责任是监督,而无权阻止业主封闭阳台的。
所以我们有权利对我们自己购买的住房进行合法的封阳台。如果物业公司阻止,那就涉嫌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我们是可以去告物业公司的。